本报讯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职工王利毅和妻子张丽霞8月28日向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指控上海银河宾馆对其女儿王翰之死负有过错责任,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133万余元。
王利毅夫妇的女儿王翰今年23岁,系深圳市翰适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。8月23日,她来沪参加中国医药(集团)上海公司举办的药品交流会,被安排入住银河宾馆。王翰下午2时35分进银河宾馆,不到两个小时就在客房里遇害,被劫人民币30000元、欧米茄防水表等物。经公安机关勘查,“王翰系被他人采用扼压颈部及用锐器刺戮颈部等手段加害,刺破左侧颈动脉,造成大失血合并机械性窒息而死亡。”事发当天,公安部门将此案定性为“案犯尾随被害人入室杀人抢劫的特大案件”,并发出协查通知,同时在公共场所张贴印有凶手照片的启事,悬赏人民币50000元捉拿凶手。
起诉状称,从银河宾馆的安全监视系统发现,当天,14:07凶手在宾馆大堂内无目标地徘徊,14:35王翰从宾馆底层进入,经问讯后乘自动扶手电梯上二楼,凶手立即尾随其后上了二楼;14:45,王翰在二楼前台办理完登记手续后,与行李员进入电梯,凶手同时尾随进入电梯并一起到19楼;14:47,凶手从19楼返回大堂,此后又6次乘电梯往返于大堂和19楼;16:29,凶手上19楼,16:55回到大堂。为遮掩身上的血迹,凶手穿着王翰的白色外衣,提着王翰的礼品袋,从宾馆底层走出大门,乘出租车离去。
原告王利毅夫妇认为,对于王翰之死,银河宾馆的过错十分明显。客人入住宾馆,安全应当第一,“确保你的人身安全”是银河宾馆公开的承诺,然而,凶手身着有明显特征的军人衬衫在宾馆内逗留了3个小时,尾随王翰七上七下电梯,最后作案得逞,银河宾馆的保安系统竟丝毫没有察觉,也没有一个保安人员上前盘问一下。原告的诉讼代理人陶武平律师认为,银河宾馆违反了《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在凶手长达3小时的逗留期间内未派员上前查验其证件;宾馆的电视监控系统形同虚设,对凶手反复多次的反常行为毫无察觉,电视监控保安人员及安全巡视员严重失职。而且,当发现王翰失去音讯后,王翰的未婚夫及父母从8月23日晚上9时至次日早上,多次打长途电话要求宾馆帮助寻找,却遭拒绝,导致惨案直到王翰被害后17小时才被发现,严重延误了警方宝贵的侦破时间。
银河宾馆总经理赵仁荣表示,由于王翰入住的客房门没有撬痕,凶手究竟是怎么进入房内行凶的,这还是个谜,在此案未破之前,银河宾馆究竟负有什么责任尚无法确认,因此原告现在起诉为时过早。